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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和《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的通知

2024-02-28 14: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和《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已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

1.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

2.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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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协会_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播报讨论上传视频中国的自律管理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职业组织,成立于1988年。1995年“中国注册审计师协会”并入,组成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实行强制会员制,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必须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前者为团体会员,而后者则为个人会员。出版杂志《中国注册会计师》。 [1]中文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外文名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CICPA注册机构民政部业务主管财政部登记证号4156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07460N组织状态正常法定代表人舒惠好 [3]目录1登记信息2发展历史3协会宗旨4主要职能5现任领导6部门设置7组织章程8所获荣誉登记信息播报编辑组织状态:正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00000500007460N社会组织名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社会组织类型: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财政部证书有效期:2020-01-13至2025-01-13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法定代表人:舒惠好成立登记日期:1994-10-01注册资金:10万元业务范围:行业管理 业务培训 专业交流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除三、四层) [13]发展历史播报编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成立于1988年11月,是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承担着《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职能、财政部党组委托和财政部领导交办的职能,以及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能,已拥有团体会员5000多家,个人会员13万多人,其中,执业会员约6.5万人,非执业会员7万多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分别于1996年10月和1997年5月加入亚太会计师联合会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并与50多个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和交往关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LOGO(会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协会下设秘书处,为其常设执行机构。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创建于1918年,于1980年恢复重建。1986年7月,国务院颁布《注册会计师条例》,1993年10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注册会计师法》并于1994年1月1日实施,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和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1999年底,根据国家发展社会中介机构的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率先在中介服务机构中完成脱钩改制,会计师事务所由原来挂靠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脱钩改制为由执业人员发起设立的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独立中介机构。2021年4月20日,中注协门户网站新版正式上线。新版分为机构概况、新闻报道、公众服务、信息查询、专题专栏等5大板块 [4]。协会宗旨播报编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8]主要职能播报编辑(一)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三)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四)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会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五)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六)组织、推动会员培训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七)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八)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九)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十)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十一)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十二)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中注协积极探索行业管理的规律,加强面向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的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职能建设,建立完善了行业管理和服务体系,即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的鉴证服务体系,以胜任能力为导向的考试评价体系,以严把“门槛”为导向的注册准入体系,以国际趋同为导向的执业标准体系,以终生学习为导向的继续教育体系,以诚信道德和执业质量为导向的监督检查体系,以事务所“走出去”为导向的国际合作体系,以做强做大为导向的发展战略体系,以政治保证为导向的党建工作体系,以服务监督管理协调为导向的行业组织体系。 [2]现任领导播报编辑会长:赵鸣骥 [10]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江湧 [5] [9]副秘书长:唐建华、万文翔、李静波 [9]副会长:朱建弟 [11]副会长:郜进兴副会长:吴萌副会长:胡少先副会长:肖厚发副会长:宋朝学副会长:毛鞍宁 [11-12]部门设置播报编辑办公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大楼研究提出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协会内部工作运转,检查督促工作事项的落实;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日常事务和会议组织;负责行业重大事项及综合性事务与地方协会的沟通;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综合性会议的领导讲话;负责行业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协会文电、保密、信访、档案管理、文印等工作;负责协会领导秘书事务。考试部考试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完善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和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及其他行业相关测试。注册部研究完善行业注册、年检和管理制度;组织行业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和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建立并实行会员注册登记制度;负责会员维权和推动行业会员参政议政工作。继续教育部明确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确保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的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全面提升继续教育水平;积极开拓人才培养途径,大力培养高层次行业人才;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育质量,培养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的后备人才队伍;加强培训工作的理论指导和制度保障。业务监管部研究建立和完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体系;负责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监督、检查、调查、惩戒工作。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部研究并统筹规划执业准则体系(包括职业道德规范);负责执业标准的拟订和解释工作;研究国际组织和各国执业准则及相关专业理论与实务;负责专业技术咨询、指导工作;负责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职业组织的准则等效谈判。研究发展部规划组织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组织行业发展理论和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理论和政策建议;组织行业相关法律研究;跟踪研究国内外行业建设与发展动态,开展相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协会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国际及港澳台事务部负责行业对外交往活动;办理协会外事活动有关事宜;负责处理港澳台地区有关事务。财务部负责协会内部财务会计工作;指导行业财务会计工作。期刊编辑部负责《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的采编及出版等工作。信息技术部研究规划和协调行业计算机广域网络和局域网络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行业管理数据库的建设和技术保障工作;组织专业软件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行业信息技术水平和协会办公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人事部人事部(党办) 规划协会人力资源的开发、配置;按照国家和财政部人事教育政策,拟订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员工的考核、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协会党、团、工、青、妇组织的日常工作。服务部负责协会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协会物业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协会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负责为会员提供协会出版物的征订、发行和赠阅工作。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制定、修改本会章程;选举本会理事;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批准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制定、修改会费管理办法;审议理事会提请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理事会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提议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本会常务理事会成员;选举本会领导成员;聘任本会常设执行机构领导成员;增补或更换本会理事;审议本会常设执行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审议、批准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本会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其他应由理事会办理的事项。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常务理事会于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常设执行机构 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具体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和解聘,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理事会批准。本会已成立7个专门委员会和1个专业委员会,各自的主要职责是:1.审计准则委员会。审计准则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独立审计准则拟订计划;审议独立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审议批准独立审计准则拟订稿。2.惩戒委员会。惩戒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违规违纪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予以惩戒。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行业具有重大影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惩戒,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由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惩戒。3.申诉委员会。申诉委员会主要负责当事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的拟惩戒决定不服的申诉工作,确定是否维持或修改惩戒委员会的决定。4.维权委员会。维权委员会主要负责直接办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维权事项;研究维护会员依法执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导地方协会的维权工作;针对在维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规范会员依法执业并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意见、建议;负责就承办的维权事项,推动、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工作;研究和探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途径和办法,提出维权工作的政策性建议或研究报告。5.教育培训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分析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状况和能力需求,审议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规划;推动、改进、指导注册会计师资格前教育;审议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制度;审议注册会计师教育培训教材。6.财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行业会费政策;审查本会年度会费收支报告,并向理事会报告;指导、规范行业财务工作;确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事宜。7.《中国注册会计师》编辑委员会。编辑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办刊方针;监督《中国注册会计师》办刊方针的实施情况;收集、分析会员对《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对《中国注册会计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8.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技术援助;与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就有关专业问题提出建议。组织章程播报编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2004年11月2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称本会,英文全称为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 CICP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并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方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结构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四条 本会依法接受财政部、民政部的监督、指导。第二章 职责第五条 本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三)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四)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五)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六)组织和推动会员培训工作;(七)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八)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九)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十)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际交往活动;(十一)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十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第三章 会员第六条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会团体会员。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并经申请批准者和依照规定原考核取得本会会员资格者,为本会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其中,依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为执业会员。第七条 本会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本会给予的惩戒提出申诉;(三)参加本会举办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四)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结构结构(五)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六)通过本会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要求;(七)监督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八)监督本会的会费收支;(九)依照规定申请退出本会。第八条 本会个人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决议;(三)遵守本会纪律;(四)接受本会的监督、管理;(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六)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七)自觉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声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八)承担本会委托的任务。第九条 本会团体会员享有本章程第七条除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权利,承担本章程第八条除第六项以外的其他义务。第十条 会员拒不履行义务的,以及不再具备会员资格的,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第十一条 会员管理办法,由本会常设执行机构拟订,经理事会批准执行。第十二条 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境内、外有关知名人士,经有关方面推荐,由理事会批准,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称号。第四章 会员代表大会第十三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本会理事会决定延期或提前举行,延期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采取选举、协商和特邀的办法产生,其产生办法,由上一届理事会决定。第十四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本会理事;(三)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四)审议、批准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五)制定、修改会费管理办法;(六)审议理事会提请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本会章程的修改,须有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2/3以上出席,并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第五章 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第十六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本会理事会。每届理事会任期五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第十七条 理事会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一提议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二选举本会常务理事会成员;三选举本会领导成员;四聘任本会常设执行机构领导成员;五增补或更换本会理事;六审议本会常设执行机构职能部门的设置;七审议、批准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八审议、批准本会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九其他应由理事会办理的事项。第十八条 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的任期与理事相同。理事会可聘请名誉会长若干人。第十九条 如果理事、常务理事工作发生变动,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更换或增补的,经理事会批准,予以更换或增补。第二十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于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常务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第二十二条 会长代表本会,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并监督、检查其决议的贯彻实施。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第六章 常设执行机构第二十三条 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财政部推荐,理事会表决通过。秘书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 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经理事会审议后,报财政部批准。第七章 专门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处理行业发展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对理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具体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和解聘,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理事会批准。第八章 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本会的地方组织,其章程由当地会员代表大会依法制定,并报本会和当地政府主管行政机关备案。第二十八条 省、自治区以下成立注册会计师协会,须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报本会备案,其组织运行、职责权限,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所在地省级协会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外国的本会会员,可以组织成立本会地区会员联谊会。第九章 经费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本会依法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收入;五其他收入。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会终止需由理事会提出,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通过。第三十二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所获荣誉播报编辑 2021年12月,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6-7]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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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要求,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2022年12月30日,财政部、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公示接受函证回函的事务所地址和联系方式。目前,银行已陆续使用统一监管平台查询事务所公示情况并将查询结果作为事务所函证地址。为提高事务所函证工作效率效果,请未进行函证信息公示的事务所尽快完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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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行业规划(2021-2025年)》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行业规划(2021-2025年)》

中注协会2021年4月8日发布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其中:

一、“十三五”期间总体情况: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全国有会计师事务所 9800 余家(含分所 1200 余家),其中,业务收 入过亿元的有51 家。中注协个人会员总数达 28 万余人,其 中,执业会员 11 万余人,非执业会员 17 万余人。全行业收 入从 2015 年的 689 亿元增长到 2019 年的 1108 亿元,年均 增长超过 10%。行业持续服务企事业单位达 420 万家,同时, 深度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为 1.1 万家中国企业在全球 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点布局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

二、“十四五”期间数字化转型规划

1.“十四五”时期,行业信息化建设着力向数字化转型。行业标准化、数字化、 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行业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展取得明显进展。集中行业优势资源,研究推动函证数字化工作。丰富信息化实现路径,搭建行业共享技术平台。

2. 深入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以网络强注会为目标,统筹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行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协会办公信息化”总体布局,协调推进“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战略布局,实施行业信息化“3456”工程,即3项行业信息化基础任务、4项行业数据应用任务、5项行业管理服务与协会办公信息化任务。

3. 围绕审计数据采集、审计报告电子化、行业管理服务数据、电子签章与证照等领域,按照继承、发展和创新原则,推动构建科学适用的行业数据标准体系。

4. 协调共享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和行业管理服务所需的财政、银行、工商、税务和公安等政务数据资源,发挥数据生产要素对行业发展的创新引擎作用。

5. 完成注协机关系统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提升内部管理运行效率,提高决策效能,实现行业协会之间的公文交换与通讯功能。完善信息化相关制度,促进各级各类信息系统互联、数据共享,形成行业信息系统的网络化生态。

6.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要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覆盖 审计全流程的智能审计作业平台及辅助工具,建设覆盖总分 所业务管理和办公管理的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

7.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要根据业务特色,普及应用审计作业和内部管理信息化产品。探索研究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培育新技术、 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全文如下:

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

(2021—2025 年)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引领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行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三五”时期,注册会计 师行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注册会 计师行业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 条主线”的重要批示精神,持续实施行业发展战略体系,创新 行业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深化行业党建和业务建设,行业 职业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行业发展 取得明显成效。五年来,行业诚信建设扎实推进,队伍规模、 素质稳步提升,职业准则体系保持动态国际趋同,执业质量 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做专做精成 效明显,行业业务收入结构不断优化,行业业务收入规模实 现较快增长,行业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行业服务国家建设的 价值和贡献逐步提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全国有会 计师事务所 9800 余家(含分所 1200 余家),其中,业务收 入过亿元的有 51 家。中注协个人会员总数达 28 万余人,其 中,执业会员 11 万余人,非执业会员 17 万余人。全行业收 入从 2015 年的 689 亿元增长到 2019 年的 1108 亿元,年均 增长超过 10%。行业持续服务企事业单位达 420 万家,同时, 深度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为 1.1 万家中国企业在全球 200 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点布局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十三 五”时期行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为行业进入新的高 质量发展阶段打下扎实基础。

(二)行业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来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 全球化遭遇逆流,新冠疫情加剧了全球经济衰退,新一轮科 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世界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国 际分工发生深刻变革,行业发展面临日趋复杂的发展环境。 从国内来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质量变革、效率 变革、动力变革正在加快推进,要求行业服务向专业化和价 值链高端延伸,从鉴证服务向增值服务拓展,大力提升发展 能级和竞争力。注册制的推行和新《证券法》的贯彻实施, 对进一步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提升行业高质 量审计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都对行业职业标准、 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以及行业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与此同 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 构想,强调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引导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公共事务,这些不仅 有利于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也将为行业发展和行业价值提升 提供新的机遇。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行业要紧紧围绕国家“十四五”时期新目标、新任务,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行业改革发展 各项工作,助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行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行 业面临发展质量特别是审计质量与公众需要和经济社会高 质量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为行业人才与行业业务 多元化发展不相适应、行业信息化水平与数字强国战略不相 适应、行业执业环境与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愿望不相适应、行 业治理与行业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十四五”时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应对变局,开拓新局,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行业要深刻认识自身发展面临 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自身发展的优势和不足,深刻认识 自身转型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总结经验,遵循规律,找 准方向,提出举措,确保行业发展始终与党的要求和国家发 展同频共振。

二、 “十四五”时期行业发展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 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 方略,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众利益为根本目的,加快构建行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行业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国际化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在财会监督方面的职能作用,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将行业打造成为现代高端服务业标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行业力量。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行业的全面领导、将 党的领导贯穿行业改革发展各个方面。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下 的行业治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实 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坚持主题主线。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 设为主线,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 态文明建设的新境界。坚持和完善行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强 诚信教育和宣传引导,增进市场和公众对行业的专业倚重和 道德信赖,在服务国家建设大局中发挥行业职能、实现行业 价值。

——坚持维护公众利益。坚持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 众利益为根本目的,正确处理行业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关 系,不断提高行业服务能力,切实发挥行业服务社会、服务 国家的职能作用。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行业发展全过 程和各领域,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行业更高质量、更高效率、 更加健康、更可持续、更为平衡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行业 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实施和强化有利于调动全行业 积极性的改革举措,持续激发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研究、全局性谋划、战 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全国上下一 盘棋,更好发挥行业各方面的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 补短板、强弱项,注重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 效益、平衡相统一。

(五)主要目标。

2035 年远景目标。到 2035 年实现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 水平与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注册会计师行业成为全面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现代服务业。行业诚信水平、执业能力和执业质量明显提高,促进提高国家经济信 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作用更加凸显。行业发展能级和 竞争力迈上新台阶。行业人才队伍规模、素质和结构显著优 化,会计师事务所整体竞争力强、信誉度高,拥有一批全社 会广泛认可的知名度高、影响力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品牌。行业标准和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备。行业基本实现数字化转型。行业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公平有序市场竞争机制基本形成。行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注册会计师真正成为令人尊敬的职业,行业公信力、价值与地位、国际话语权以及影响力显著提升。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行业进入高质 量发展新阶段。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行业迫切需要由注重规模和速度的外延式扩张向注重质量和效益的内涵 式发展转型,即行业人才建设着力向素质提升转型、会计师事务所着力向做优做特和做专做精转型、行业业务着力向做好传统审计鉴证服务和拓展增值服务并重转型、行业信息化建设着力向数字化转型、行业国际化发展着力向服务国内市场和中国企业“走出去”并重转型。锚定 2035 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立足行业诚信水平提升以 及审计质量和专业能力提高,围绕行业转型升级发展,今后五年行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行业专业化水平取得新提升。专业化是注册会计师 行业作为专业服务业的本质特征。以职业道德、职业判断、 职业怀疑为核心的专业精神是专业化的核心,专业胜任能力 的培育和保持是专业化的基础。未来五年,行业人才队伍的 层次、素质和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能够适应行业全面服务 国家建设的需要;着力选拔和培养 180 名左右高端人才,形成梯队合理、可持续发展的行业人才队伍;行业从业人员以 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为核心的专业胜任能力明显提升,以职 业道德、职业谨慎和职业怀疑、追求精进、终身学习为核心 的专业精神显著提高,以维护公众利益、诚信、独立、客观、 公正和勤勉尽责为核心的专业形象明显提升。

——行业标准化建设取得新成果。专业标准体系更加健 全和完善,包括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守则、质量管理准则在 内的职业准则体系整体保持与时俱进。在实现与国际准则动 态互动趋同的同时,增强准则的可操作性。吸收、借鉴新理 念、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促进行 业执业质量和效率的提升。推进专业标准体系贯彻实施到 位,发挥专业标准在推动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方面的“龙 头”作用,使之持续成为提升行业诚信水平的重要制度保障。

——行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新突破。行业标准化、数字化、 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行业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展取得明显进展。行业数据标准体系完善,行业数据资 源汇集成效显著,行业大数据分析应用水平显著提升。网络安全建设和系统技术架构达到新水平。完成注协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建设,管理运行效率和知识共享能力明显提升。优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促进管理网络化、服务信息化和程序规 范化。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更加完善,各级各类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明显改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智能化升级有序推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作业和管理信息化产品的普及率大幅提高,推进函证数字化发展,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

——行业品牌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化 建设激励机制较为完善,以创建品牌树立良好信誉的行业文化初步形成,以品牌建设促进执业质量提升成效显现。通过 科学有效的品牌激励、管理和评价机制,打造 10 家左右社 会公认信誉好、能力强、质量高且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 响力的大型优质会计师事务所品牌,打造一批在区域市场或 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高信誉度的中小会计师事务 所品牌。

——行业国际化发展取得新进展。职业准则持续保持动 态国际趋同,国际趋同原则中互动原则得到充分贯彻。参与 国际规则制定和国际组织治理力度加大,在国际审计行业治 理和准则制定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明显提升。培养一批具备 外国语言能力和跨文化沟通合作能力、精通国际会计审计业 务的国际化人才。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国际服务网络建设,提 高中国成员所的影响力和全球资源调配能力,为中国企业 “走出去”和“一带一路”的实施提供高质量服务。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的国际推介成果更加显现,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影 响力和认可度逐步提升。

三、持续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强化行业诚信意识,树立行业 诚信形象,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夯实行业诚信文化,加强常 态化诚信教育,切实把诚信建设要求贯彻到考试、注册、培 训、监管等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各个环节,贯彻到会计师事 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实践中,真正以诚信驱动行业审计 质量提升。

(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持续修订完善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突出维护公众利益宗旨,严格独立性要求,强 化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遵循,推进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相 结合。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守则遵循情况 作为年度考评晋级的重要参考,切实推动职业道德守则落到 实处。

(七)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完善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 健全行业诚信档案,完善行业诚信制度,继续公开以奖惩记 录为主要内容的行业诚信信息,强化行业诚信约束。倡导行 业开展诚信宣誓和自律公约,树立行业诚信形象。进一步完 善以职业道德守则为核心、以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为技术 支撑、以行业相关制度为保障、以诚信宣誓和自律公约为引 导、以行业党建工作为政治保障的行业诚信体系。

(八)夯实诚信文化建设。坚持诚信文化建设主题活动 常态化,增强行业诚信自觉、诚信自信、诚信自强,促进诚 信为本、和谐为轴、专业为重、务实为要的行业诚信文化的形成,实现诚信文化建设与行业发展的紧密结合,推动诚信文化建设落到实处。

四、推动完善行业法律制度体系

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加强行业法治建设,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推动完善行业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提高行业审计质量。维护广大会员合法权益,增强全行业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依靠法律保障,改进和加强行业管理与服务。

(九)参与、推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参与、推 动加快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在坚持过罚相当原则的基础 上,以区分故意和过失、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为切入点,合 理界定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责任,适度加大行业违法违规成 本,压实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法律责任,针对不依法 配合或不法干预注册会计师正当执业的行为设定相应法律 责任,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职业责任鉴定机制,完善职业责 任保险和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密切跟踪、深入研究《会计法》 《公司法》《破产法》《招标投标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 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修订工作,及时沟通协调 有关部门,积极反映行业合理诉求。

(十)健全行业管理制度体系。立足行业高质量发展, 修订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 行业管理制度,完善行业人才选拔、培养、任职资格检查、执业情况检查等行业管理规范,全方位构建更为健全有效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

(十一)完善职业准则、规则。与时俱进完善职业准则 体系,推动其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其对专业服务的规范和引 领作用。拟订完善风险评估、会计估计审计、集团审计、温 室气体排放鉴证、特殊目的审计、服务机构鉴证、商定程序 等准则。深入研究数字技术对行业服务手段、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风险的影响,制订和修订相关准则和规则,提 高注册会计师发现和应对舞弊的能力。跟踪准则实施情况, 发挥技术咨询作用,及时回应行业关切,跟踪研究解决银行函证问题,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实务指南和问题解答工作,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理解和执行准则的能力,及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五、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继续深入实施行业人才战略,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向素质提升转型,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提升行业人才吸引力,全面提升行业人才队伍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十二)进一步深化考试制度改革。紧扣国家对注册会 计师人才的需求,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坚持职业导向、原理 导向和考生友好导向,进一步完善考试基本制度、组织管理 制度和质量保证制度。持续优化组织实施流程,推动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考试组织管理制度修订工作,促进考试工 作更加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高考试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 推进题库建设,到 2025 年初具规模。加强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的国际推介,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

(十三)深入实施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工程。拓展人才培 养宽度和深度,构建科学化、规范化、国际化的行业高端人 才培养体系,坚持全方面培养、全过程跟进,补齐专业短板。 发挥行业高端人才引领作用,促进高端人才反哺行业。持续 增加行业高端人才培养数量。不断优化专业领域、分布区域 结构,提高国际化、数字化、管理型、复合型等高端人才的 比重。优化行业高端人才选拔培养模式,制定和完善高端人 才培养制度。建立行业高端人才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加强 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行业高端人才激励政策的制定和 完善,提高行业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的激励力度。

(十四)持续加强行业继续教育工作。适应社会对注册 会计师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的要求,加强人才职业化和职业 道德培训,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继续教育制 度,完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体系。构建会员培训服务体系, 优化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培训机构等主体 的定位分工,充分借助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平台功能,提高 行业培训资源配置水平。建立多层级人才培养体系和培养机 制。开发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全要素模块课程,加强师资库建设。完善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推动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改进非执业会员培训。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搭建适应行业新阶段发展要求的继续教育平台系统。

(十五)加强行业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推动行业与高校 合作,提高行业在高校的影响力、吸引力。持续做好注册会 计师专业方向核心课程师资培训。继续选送优秀学生到国际 会计公司实习,进一步完善定向培养制度。各级注册会计师 协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共建实践型 教学基地,促进行业师资与高校师资的交流和互动。

六、培育优质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是行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主体。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向做优做特、做专做精转型,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有效推动和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提升服务能力。

(十六)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优做特、做专做精。加强政策指导和扶持力度,以做优做特、做专做精为导向,培育一批优质会计师事务所。改革完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推出分类评价标准,优化评价指标,规范评价程序,强化评 价宣传,推动评价成果应用,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打造 成具有强大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品牌。激励和支持会计师 事务所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研究出台适合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特色业务的标准和指引,探索建立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交流机制。支持优特专精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加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和欠发达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和帮扶。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加大新科技的研发和应用,协调相关部门,探索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创新研发和科技应用的激励机制,争取与其他行业机构在税收、高新技术资格认定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十七)深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建设。修订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完善内部体制机制,持续提升一体化水平,真正实现人员调配、财务安排、业务承接、技术标准、信息化建设的实质性一体化管理。推动制定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水平衡量指标,将之纳入会计师 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切实提升内部 管理水平,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和完善适合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合伙人(股东)治 理机制。倡导会计师事务所树立“人合、事合、心合、志合” 的治理理念,形成诚信、合作、民主、和谐的治理文化。

(十八)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对标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质 量管理体系,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以职业道德、执业质量 为关键标准的业绩评价体系和晋升机制。加强行业风险警示 教育,强化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意识,提高行业整体风险 警示识别、评估和应对能力。研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发布透明度报告制度,提高公众对行业的信任度。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优化内部质量管理环境,建立崇尚质量、尊重专业的内部文化。

(十九)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建设。倡导会计师事务 所树立品牌文化,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品牌意识,鼓励和 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将品牌建设与诚信建设、战略实施、文化 建设、人才建设、业务发展相结合。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创建 和维护品牌的激励机制,以品牌建设引领和推动行业执业质 量提升。构建会计师事务所品牌管理体系,建立会计师事务 所品牌监控与评价机制。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风险防 御机制,为会计师事务所打造“百年老店”品牌保驾护航。

七、加强服务市场建设

继续深入实施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推动行业业务向传统审计鉴证服务和拓展增值服务并重转型,服务不同层级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全行业服务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优化行业执业环境,坚持平等准入、开放有序,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服务市场,为行业提升审计质量提供良好外部条件。

(二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研究拓展行业业务范围, 指导并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开发市场需求,创新服务品种,转变服务方式,扩大行业综合服务供给,行业业务总收入保持年均10%以上的增长。积极发挥行业在数据处理上的传统优势和专业潜力,深化大数据的审计作业应用, 灵活运用或自研数据分析工具,拓展基于数据的产品和服 务。指导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政府职能转变、财政绩效评价、国企改革、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财经领域监督、注册制改革、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东北全面振兴、西部大开发、 中部地区崛起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融入制造业升级、 “两新一重”建设和新业态产业发展,助力国家可持续、绿色发展,提高行业在 5G 网络和相关基建、“大智移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生命健康、生物科技、金融科技、新材料等 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等领域的服务能力。

(二十一)治理不正当低价竞争。研究推动政府购买专 业服务政策落地,建立公开、透明、无歧视的招投标程序。 研究探索改革审计委托机制。推动完善现行招投标制度,推 动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切实改变“低价者得”局面。推 动相关部门落实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 商环境的通知》,清理、取消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围名单、 执业地域限制等限制市场竞争的准入许可,不断提升行业执 业环境市场化、法治化水平。加强行业风险教育,引导会计 师事务所根据自身执业能力承接业务。加强审计收费的信息报备和监测,对收费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严肃整治不顾审计质量、恶意压价竞争,对超出能力范围承接业务、导致审计质量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加大自律惩戒力度。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完善服务定价机制,建立与工作量、业务风险和服务质量相匹配的服务收费机制。

(二十二)加强行业宣传。深入开展行业法治宣传教育。 建立行业重大事件监测与响应机制。加强行业正面宣传引导,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对行业执业特征、职能作用、价值贡献、先进事迹、公益活动等的宣传力度,树立行业正面形象,提高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引导社会各界对行业的正确认知,鼓励行业专业人士积极参政议政,为社会 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营造促进行业创新发展的舆论氛围。

八、提升行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继续深入实施行业国际化发展战略,推进行业发展向服 务国内市场和中国企业“走出去”并重转型,对标国际一流水 平,加强行业执业队伍、专业标准和服务市场的建设,加大 参与行业国际治理的力度,逐步提升行业国际地位和影响 力。

(二十三)持续推进准则国际趋同。跟踪国际准则最新 成果,结合行业实际情况,持续健全和完善相关审计准则体 系、质量管理准则体系和职业道德守则体系。保持与国际准则动态趋同,加强与国际准则制定机构之间的互动,使国际 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准则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国的具体情 况,为国际准则的完善做出积极贡献。

(二十四)加快拓展国际市场。顺应国家更高水平对外 开放政策要求,推动国内国际会计服务市场的相互协调促 进。研究推动出台更多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国际业务的政 策措施,更好地为我国企业境外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为外 资企业在我国发展提供专业服务。推广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 发展经验,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业务的研究与技术援 助。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自主创建国际网络,在境外设立分支 机构或办事处,充分利用国际网络技术管理优势,提升会计 师事务所国际业务能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国际网络并 利用国际网络的资源做好自己的事情,参与国际网络的治理 和管理,鼓励加入国际网络的会计师事务所持续发挥国际化 优势,提升其在国际网络中的影响力。

(二十五)积极参与会计行业国际治理。持续大力向国 际会计师联合会和亚太会计师联合会推荐优秀专业人士任 职,深入参与国际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完善行业国际交 流合作体系,拓展与国际及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合作的广度 和深度,承办会计师职业高层次、高水平、有影响力的国际 会议,有效利用国际资源、借鉴国际经验推动行业发展。完 善对外宣传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宣传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提升行业国际形象与影响力。

九、持续加强行业监管

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适应行业发展法律环境和政策 环境要求,创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机制, 加大监管力度,拓展监管服务,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成 效,以有效监管促进行业诚信水平提高和审计服务质量提 升。

(二十六)丰富监管手段。健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异常 情况监测机制,探索建立基于前沿信息科技的监管平台与工 具,实现风险自动预警功能。健全约谈和质询制度。完善对 投诉举报、媒体质疑等事项的处理机制。加大对调查和惩戒 信息的披露力度,提高惩戒威慑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丰 富和完善自律监管措施,健全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和注册 会计师执业监测系统,推动建立涵盖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监 管在内的综合监管机制。

(二十七)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监管,强化风险预警和提示。加强对会 计师事务所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持 续加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的检 查机制,将随机抽取的比例和频次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信用水 平、执业情况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执业情况实时监测 中发现异常情况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大抽查力度。实现对审计市场有重大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三年一个周期的执业质量 检查全覆盖。完善惩戒申诉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大对会 计师事务所关键岗位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

(二十八)拓展监管服务。深入开展上市公司年度审计 情况分析,及时对行业执业风险进行提示。充分利用监管成果,开展综合分析,编发典型案例。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评估和辅导,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回头看, 深化周期帮扶机制,加强专业技术支持。

(二十九)强化监管协同。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强化不同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联动。推动建立监管主体相互间沟通平台,协调监管行动,统一监管标准,发挥各自监管优势, 提高监管效能,促进监管信息和监管成果相互利用,促进财 会监督等各类监督形式有机贯通、相互衔接,有效解决多头 监管、重复监管问题,形成行政性监管、行业性惩戒和市场 性惩罚等措施多管齐下并相互衔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严 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格局。

十、深入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以网络强注会为目标,统筹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行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协会办公信息化”总体布局,协调推进“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战略布局,实施行业信息化“3456”工程,即 3项行业信息化基础任务、4项行业数据应用任务、5项行业管理服务与协会办公信息化任务、6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任务,以信息化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十)加快信息化基础研究与建设。完善行业信息化建设基础体系,提升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化水平。围绕信息系统的高并发、高可用、高性能和先进性,结合业务逻辑和应用场景,在建设信息系统时,选择安全、稳定、先进的系统技术架构。围绕审计数据采集、审计报告电子化、行业管理服务数据、电子签章与证照等领域,按照继承、发展和创新原则,推动构建科学适用的行业数据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法,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应用系统和数据资产安全。

(三十一)提高数据支撑服务能力。强化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推进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提升数据挖掘应用能力,推动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发展。协调共享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和行业管理服务所需的财政、银行、工商、税务和公安等政务数据资源,发挥数据生产要素对行业发展的创新引擎作用。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为枢纽,探索行业协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数据共享,逐步形成行业数据中心。深化大数据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作业中的应用,拓展基于数据的产品和服务。提升行业数据挖掘分析应用能力,服务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与预测。

(三十二)推进行业管理服务与协会办公信息化建设。优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推动重点业务领域系统建设。完善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优化“全面记录、实时监控、有效披露”功能,与注册会计师执业监测系统,共同形成行业社会监督运行机制,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完成注协机关系统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提升内部管理运行效率,提高决策效能,实现行业协会之间的公文交换与通讯功能。完善信息化相关制度,促进各级各类信息系统互联、数据共享,形成行业信息系统的网络化生态。

(三十三)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按照统筹推进、分类指导思路,围绕会计师事务所治理、质量管理和审计作业等领域,促进自主研发或市场采购,有序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普及和智能化升级,提高信息化治理水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要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覆盖 审计全流程的智能审计作业平台及辅助工具,建设覆盖总分 所业务管理和办公管理的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要根据业务特色,普及应用审计作业和内部管理信息化产品。探索研究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培育新技术、 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集中行业优势资源,研究推动函 证数字化工作。丰富信息化实现路径,搭建行业共享技术平台。

十一、加强行业治理机制建设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行业治理机制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行业民主治理制度体系,加强注协系统建设,大力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十四)完善行业治理机制。完善行业治理体制,构建党的领导、法律授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科技支撑的 行业治理体制,推动行业治理能力提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适宜由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职能和管理的事务,探索通过 职能转移、授权委托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剥离和移交给注册 会计师协会。坚持行业民主协商、民主决策,坚持发挥会员 在行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 事会和秘书处“三会一层”的治理机制,发挥理事会(常务理 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与监督作用,丰富专门(专业)委员 会开展专业活动的方式,充分发挥专门(专业)委员会作用。

(三十五)加强注协系统建设。推进注协秘书处改革发展,加强各级注协秘书处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 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注协 “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职能作用。

(三十六)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会员发展工 作,优化入会程序,提高会员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建 立健全会员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制度体系。搭建会员服务数字 化平台,全面适时掌握会员数据信息,针对不同地区、不同 规模、不同层级的会员需求,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方式 的线上线下会员服务,实现精准服务、靶向管理。规范完善会费政策,加大行业重点领域的投入,提高会费资金的使用成效。完善维权机制,加大维权力度,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十二、持续加强行业党的建设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党对行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行业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促进党建业务相融合,推动行业党建实现新突破,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以党的建设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十七)推进落实行业党建制度。推进落实行业党建 工作责任制,完善行业党建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党建责任。 推进落实行业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行业纪检机构,探索 行业监督执纪工作规范,把党员违法违规及执业惩戒与党内 处理紧密衔接起来。推进落实行业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巩固 完善行业党建工作考核体系,探索行业党建工作考核结果运用。

(三十八)改革完善行业党建支撑体系。完善行业党务 工作者教育培训体系,以行业党校为平台,统一规范、分层 分类健全行业党员队伍教育培训体系。构建行业党建信息化 管理体系,实现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统计动态管理、工作实时 考核、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党内政治生活网上开展。

(三十九)夯实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基础。持续整顿软弱涣散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 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推进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党务业务联席 会议,确保党建与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结合信 息化建设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手册,推进会计师事务 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十)加强行业统战群团建设。贯彻《中国共产党统 一战线工作条例》。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 行业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坚持“发现、培养、推荐、使用”原 则,支持从业人员有序政治参与。创新统战工作载体方法, 探索建设具有行业特点的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夯实基层 共青团组织建设,支持各级青年团组织开展助力青年成长成 才活动,激发行业青年投身国家建设和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动 力活力。

十三、组织实施

坚持党对行业改革发展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合力扎实有序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十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 从业人员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充分发挥行业各级党组织战 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规划落实注入动力。牢 固树立行业上下“一盘棋”意识,充分调动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会计师事务所投入到规划落实中来的积极性,形成行业上下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四十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 对本地区行业发展的统筹谋划,建立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 同机制,推动行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落实。充分激 发会计师事务所、广大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的主体意识和 进取精神,进一步发挥其在行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形成促 进行业发展的最大合力。

(四十三)确保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对行业规划任务措 施的督促落实机制,确保行业规划任务措施落到实处。适时 组织实施行业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确保党和国家关于行业建 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行业各项改革发展措施执行到位。

(四十四)加强理论研究。加强行业发展理论与实务研究,为行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智库作用。调动和利用行业内外各方面力量, 组织开展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着力破解行业发展难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根据本规划,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行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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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应用指南》等34项应用指南的通知

2023/4/11 9:36:34  阅读: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中“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和“完善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保证准则体系的内在一致性,我会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应用指南》等34项应用指南进行了一致性修订。本次修订对相关应用指南涉及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审计等内容的部分条款作出文字调整,不涉及实质性修订。现予印发,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批应用指南生效实施后,我会于2007年11月2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2007年修订)>的通知》(会协〔2007〕89号)、2010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应用指南>等38项应用指南的通知》(会协〔2010〕94号)、2017年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应用指南>等16项应用指南的通知》(会协〔2017〕11号)、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应用指南>等24项应用指南的通知》(会协〔2019〕13号),以及2022年1月17日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应用指南>等15项应用指南的通知》(会协〔2022〕1号)中相应的34项应用指南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应用指南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应用指南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应用指南

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应用指南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应用指南

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应用指南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应用指南

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 ——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 应用指南

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应用指南

1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应用指南

1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41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应用指南

1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应用指南

1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应用指南

1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应用指南

1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应用指南

1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应用指南

1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应用指南

1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应用指南

1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

2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应用指南

2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应用指南

2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应用指南

2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应用指南

2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应用指南

2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应用指南

2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应用指南

2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应用指南

2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应用指南

2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应用指南

3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应用指南

3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应用指南

32.《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应用指南

33.《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应用指南

34.《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应用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4月4日

 

 

原文链接地址: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2304/t20230410_64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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